近日,河南新乡市原阳县靳堂乡娄凤鸣庄村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该村柴姓村民一家多口人被杀,嫌疑人为同村村民孙某,目前在逃。据了解,被害人中的3名成年人和3名小孩均已死亡。据该村村干部称,被害人可能不止6人。嫌疑人孙某平日与被害人柴某一家来往不多,在村里口碑也不错,到底是什么矛盾引发其如此杀心,仍是未解之谜。
网友热议。“真的是地狱空荡荡,魔鬼在 。那么小的孩子都起杀心,丧尽天良。”“无论是什么冤屈和仇恨,都不能做出这种凶残的事。现在是法治社会,相信国家,相信法律不好吗。”“特意挑凌晨大家睡觉的事件杀人,可见蓄谋已久,一定要迅速抓住凶手严惩。”
有村民称,当事人是因为情感纠纷令孙某生了杀心。人和人之间的情感无法强求,遇到情感纠纷应用平常心看待,凡事心平气和解决,看在大家都是一个村子邻居的份上,也应该理性处理,而不是被负面情绪冲昏了头,化身魔鬼,连小孩子的性命都不放过。农村发生的杀人命案,多数情况下可能是由情感、财物、土地等纠纷导致。但无论何种原因,都不是行为人实施加害行为的理由。法网恢恢,犯罪嫌疑人客观上实施了杀害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如案件证据确凿,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那么,犯罪嫌疑人趁夜晚大家熟睡之时,进行疯狂杀戮,主观上有剥夺一家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剥夺他人的行为,导致了一家6口横死,无一生还。且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因此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封跃平律师表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行为人的犯罪情节严重,产生全家死亡的极恶劣结果,应从重处罚。嫌疑人孙某疑似驾车在逃,具体量刑幅度,还要看被害人是否有重大过错,是否有自首、坦白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凶手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要承担去世被害人的丧葬费、被害人家属的精神损失费等民事责任。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多人被害乡村血案曝光,令人震惊。说明我们在经济脱贫的路上,思想也需要脱贫。开展乡村普法教育非常重要,对不规范行为进行引导,及时处理乡村的邻里纠葛。从头杜绝违法行为。只有人人都付出努力,减少戾气,维护和谐大环境,我们的生活才能安全继续。
杀人不能解决问题,只能让仇恨不断累积。在如此这个法治社会,遇到困惑、不公的事情,应该诉诸法律,让公平正义的程序帮助解决矛盾,而不是逞匹夫之勇,害人害己,毁了别人的人生后,自己也难逃法律制裁,得到痛苦的人生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