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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大荔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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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自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为做好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县税务局,人社局居保办通过前期的协调配合,信息对接和缴费渠道测试,已具备正常缴费的条件。现就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征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

年大荔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政策、征缴标准,补贴办法保持不变,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具体是:元(30元,括号内为补贴标准,下同)、元(30元)、元(40元),元(45元)、元(60元),元(65元),元(70元),元(75元),元(80元)、0元(元)、1元(元),0元(元),共12档。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补,多缴多得。

二、集中缴费时间:

年7月1日至8月15日,请广大缴费人在规定期限内缴费。

三、缴费方式:

1.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在“我要缴费”模块进行缴费;

2.大荔县信合(助农E终端、柜面);

3.中国建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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