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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地点
原阳县疾控中心核酸标本采集室
单位 1.检测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进行实名登记。
2.核酸标本采集 空腹进行,或者进食2小时后进行。
3.采样前,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告知流行病学史。
4.做好个人防护,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5.自觉排队,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尽量减少交谈。
6.采样结束后,立即洗手或用免洗消 液擦拭双手,戴上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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