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局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现将—学年放寒假工作有关变更情况通知如下:
一、教学质量评估时间
高中基础年级原定于年1月27日—31日的评估时间变更为1月22日—24日;
初三年级原定于年1月27日—28日的评估时间变更为1月21日—22日;
其他学段各年级评估时间不变:
初中基础年级:年1月19日—20日;
小学:年1月19日—20日。
二、放寒假时间
按照错时、错峰、有序放假原则,学生分4个批次有序放假离校。
幼儿园:1月15日起;
小学和初中基础年级:1月20日起;
初三年级:1月22日起;
高中阶段:1月24日起。
原定收假时间不变: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春季开学时间为年2月27日报到,3月1日正式开学。
三、其他事项
1.各校务必严格执行学生起假离校时间,不得私自变更。
2.假期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到校进行集体补课或上课,高三年级可采取线上教学方式对学生进行课业辅导。
3.师生回家及返校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来源:大荔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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