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市原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经认真排查后成功查处一辆“黑校车”,驾驶人张某被处以罚款元、驾驶证记7分的处罚。
年7月5日,接群众举报后,原阳县交警大队国道中队民警立即行动,开展调查处理。执勤民警根据群众举报的时间、地点,迅速赶至原阳县齐街镇孙庄村附近,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蹲守的方式,对接送孩子的私家车进行沿路巡查,逐一筛查涉嫌“黑校车”。
检查中,民警韦军深、郭进学在齐街镇某幼儿园附近发现了一辆号牌为豫GH***2的白色五菱面包车,与群众举报的车型相同。为确保孩子们的安全,民警立即将该车拦截,对其进行检查。
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十余人且其中儿童居多。民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车上的孩子进行安全转运,对该驾驶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孩子的安全大于天,以及“黑校车”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因豫GH***2机动车驾驶员张某存在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提供校车服务、超员、未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根据分别处罚、合并执行的原则,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元、驾驶证记7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