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优秀青年教师是促进教师成长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促进我县青年教师更好更快地成长,提高青年教师的整体素质,打造一支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的优秀青年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梯队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学年县级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与对象
优秀青年教师参评对象为:截止年8月,教龄在8年内(含8年)的全县公办学校在职在岗一线教师。
二、推荐类型与名额
推荐类型:县级优秀青年教师
推荐名额:各单位严格按名额推荐上报。每个单位(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推荐一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体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推荐和评选的优秀青年教师必须在教学第一线,所带学科教学成绩优异。
(二)具体条件
1、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2、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爱学生,是学生的良师益友。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学生,社会反响良好;团结同志,遵纪守法,举止文明,廉洁从教。
四、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各单位(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要求组织推荐;推荐工作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并公示。
(二)组织评审。县局组织评选,评出大荔县优秀青年教师10名。
五、推荐和评选要求
(一)推荐和评选要注重实绩,特别要注重广大教师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二)推荐和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人事例典型、感人。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所在单位不再递补参评人员,并对相关单位和负责人通报批评。
(三)要向广大教师广泛宣传推荐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学校确定推荐评选人选后,将拟上报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后上报县教育局,鉴于正值假期,务必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