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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以司法保护接续求学梦1046名儿童重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张文凌)记者5月29日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各级法院通过司法保护介入,接续部分辍学儿童中断的求学梦,年,全省各级法院依法保护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妥善审理“控辍保学”案件,使名辍学儿童重返校园。

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云南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法院三个中心法庭分别在龙树法庭在水磨镇村民委员会、江底镇仙人洞村、乐红镇中学等地,对11件侵犯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案件,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公开巡回审理。其中,在乐红镇中学,余名学生、教师、家长等,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雪松介绍,年11月24日,云南怒江州兰坪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和某某等五名家长(法定监护人)没有履行好监护人法定义务,致子女中途辍学的案件。这是云南法院审理的首例当地基层组织作为教育公益诉讼原告的“控辍保学”案件。

截至目前,云南怒江、曲靖、昭通、红河等多个州市审理了一批“官告民”的案件,将未履行义务的家长起诉到法院。法院抽调精兵强将组建“控辍保学”巡回法庭,进村入寨审理、调解辍学案件,宣传“控辍保学”相关知识,对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进行教育,让更多的家庭认识到不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不是家务事,而是一种违法行为。

同时,对拒绝履行送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非诉行政案件,法院受理政府申请后,均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强制执行。经法院依法裁决、强制执行,均已经让家长送孩子返校接受义务教育。

今年3月中旬,云南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中学14岁的学生普某,上初中后一个月就没再来上学。逢春岭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学校老师多次给学生家长做思想工作,都没能说服家长。年4月3日起,乡政府先后向普某的父亲普某华下达《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学生返校通知书》《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责令限期送被监护人到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但普某华并没有按通知书要求履行法定监护人应尽的义务,一直让孩子辍学。

年12月30日,元阳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准予逢春岭乡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年1月16日法院立案执行。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和反复释明,2天后促成执行和解。普某华认识到不送孩子上学属于违法行为,是对孩子接受教育权利和前途命运的漠视,当场表示悔悟,并书面承诺保证,送孩子回去就学,直至完成学业。

“在脱贫攻坚战中,教育扶贫是基础。”李雪松说,司法保护的介入,优质高效的审判,为“控辍保学”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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