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乡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用实际行动诠释未检使命,用鲜活故事谱写未检担当,先后被确定为首批委托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全国检察机关创新实践基地和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研究基地,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同时拥有3家基地的政法机关;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所办5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精品案例。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一行视察新乡未检工作)
善作善成做未成年人的守护者
新乡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坚守“检察官不仅是国家公诉人,更要当好未成年人守护者”的信念,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始终保持“高压零容忍”,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成年人拉拢、迫使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组织,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犯罪等,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从严打击、重点打击,依法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准确把握第十一批指导案例要旨,制定《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指引(试行)》《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审查要点一览表》,建立近5年性侵类案件量刑数据库、询问规范、讯问模板,解决证据标准不统一、政策把握不一致、定罪追责不平衡等问题,促进全市形成统一的司法裁判标准。
该院第九检察部紧扣新时代“发展”的主题,发挥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独特优势,立足“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目标,树牢“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理念,认真履行“两法”赋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传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向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转变,助力完善校园安全大格局;在全国较早,全省首家出台“强制报告”制度,监督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不折不扣做到“刚性”,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每案“是否报告”必查机制,督促责任主体主动、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监督执行信息查询制度,同频共振扩展“广度”,主动与公安、教育、人力资源部门协作配合,督促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严格落实入职前查询,筑牢校园安全“防火墙”;监督涉未公共利益重点领域,促进社会治理加大“力度”,发挥职能部门及相关主体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基础性作用,与教育部门配合,推动解决全市家校外培训机构、午托机构无证经营、缺失监管、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
该院第九检察部尽职尽责开展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共为62个被害人家庭落实救助金65万余元,提供法律援助人次,进行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人次;积极推进“一站式”办案模式,联合公安、卫健出台《新乡市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室暨“小荷”工作室工作细则》,在全国较早、全省首家建立集询问、心理疏导、医疗康复等于一体的“一站式”专门办案场所13个,对68名被害人实现综合救助;积极加大监护干预力度,对遭受监护人性侵、虐待或遗弃的未成年被害人,由检察机关督促支持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撤销监护权、变更监护人、保障教育权、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积极构建多元化保护体系,通过个案办理和机制创新,加大对因案致贫致困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力度,协调民政、妇联等单位,推动太阳村70名事实孤儿落实国家帮扶政策,争取补贴和救助。
(副检察长王林海为“小荷杯”学宪法、讲宪法比赛获奖选手颁奖)
求实创新做迷途少年的引路人
该院第九检察部用心用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做到“宽容不纵容”,对初犯偶犯等情节较轻的犯罪,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对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探索强制亲职教育、训诫等临界预防;对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犯罪性质严重、后果情节恶劣的,绝不姑息,保持必要的刑罚威慑。该院第九检察部指导原阳县检察院办理的刘某等80余人电信诈骗案,犯罪人数多、涉及面广,在坚守法律底线、不人为降低或拔高标准的基础上,因人施策、精准处理,对犯罪数额较小的1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创新提出“观念修复”机制,增强涉罪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推行“公益修复”,在社会劳动和公益活动中提升责任感和获得感;进行“行为修复”改变涉罪未成年人恶习;开展“环境修复”,物理隔离引导涉罪未成年人重新规划人生,提升回归社会的本领;同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