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
河南省教育厅网站公示了
河南省年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评估验收结果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的通知》(豫政办〔〕号)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估验收组于年6月对符合申报条件且提出申请的县(市、区)进行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验收,并在8月份对所有县(市、区)进行了回访督导。
根据评估验收和回访督导结果,兰考县、滑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鲁山县、郏县,原阳县、封丘县,濮阳县,南召县、社旗县、新野县,信阳市浉河区、平桥区,西华县、淮阳县、太康县,上蔡县,正阳县等20个县(市、区)基本达到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三天。
联系人:王岩琨
联系-
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年11月13日
咱信阳的
浉河区、平桥区、固始县
通过了评估验收
基本达到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标准
什么是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自年国家启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以来,全国教育督导系统始终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督导的重中之重,从软硬件两个方面不断缩小校际差距、提升教育质量,有力地促进了教育公平。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目标是: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办学经费得到保障。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教师配置更加合理,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学校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消除“大班额”现象。率先在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域内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
百年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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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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