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案例指导作用,发挥指导性案例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6月20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第54、55期指导性案例。办案人员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释法说理、指导意义等方面详细阐述了办理案件的过程和取得的效果。
学习结束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瑾就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进行了再强调再安排。要求全体干警要强化案例意识,牢固树立把案件办成指导性案例、精品案例、典型案例的意识。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以全体干警大会、检委会、自学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把指导性案例学习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坚持下去,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对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相关法律知识储备,明确了办理该类案件的方式方法。
文字丨王秋陈晓虹
图片丨徐维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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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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