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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孩车内窒息,只因车主未上锁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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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广州两名儿童(一名5岁,一名4岁,是堂兄弟关系)进入邻居未落锁的汽车里玩耍,玩耍过程中触碰到车内中控门锁按钮导致车门锁死,不懂如何脱困的两个儿童因长时间处于高温闷热环境,导致脱水性休克死亡。

涉事车辆

事件发生以后,网友都为两个孩子的遭遇感到痛心和惋惜。而男童家属的一番言论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

男童家属认为:邻居停车但是没有落锁,导致孩子可以打开车门进入车内玩耍,应负一定的责任。而车主则认为自己无责,车停在自己的庭院里,并没有停放在公共区域,孩子来自己家里进入自己的车里不是自己的主观意愿,对于孩子进入车内并窒息这件事情,自己并不知情,否则肯定进行援救行动。

对于儿童家属和车主的回应,网络上出现了三种讨论,一部分网友认为儿童属于私闯别人的庭院,进入别人家中的汽车,发生这种事情监护人是第一责任人,应负全部责任,车主无责。一部分网友认为:孩子在邻居的汽车里窒息,出于人道主义车主要给儿童家属或多或少的经济补偿。还有一部分网友认为:儿童家属监管不力,孩子私闯邻居家并进入汽车,窒息死亡在邻居家,给邻居的房产和汽车都造成了贬值,不光不负责任,还要起诉儿童家长因监管不力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

网友评论

对于网上的网友言论,我本人不置可否。但是,作为一个普通家庭的父母,我想表达一下自己对“监护人”的理解。

先给大家分享几个案例:

5月5日,江西省峡江县三名儿童落水溺亡。

峡江县儿童溺亡现场

4月18日,河南原阳4名儿童穿过工地护栏进入工地,被埋在工地施工坑内,被发现已无生命体征。

原阳县儿童被埋现场

5月21日上午自贡富顺县一名5岁女童因寻找妈妈独自爬出六楼窗外,被路过海尔员工救下,幸好没有造成更恶劣的后果。

6月21日,重庆潼南区8名小学生落水溺亡,八个家庭处在痛苦之中……

图片来源于网络

每每看到类似案件,心痛之余也是发人深思,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孩子的身边,但是,对于未谙世事的儿童尽到监护和保护之责,属于义务之内。

通常认为,监护就是指民法上所规定的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一项制度。监护从其本质上来讲就是对缺乏行为能力人的监督和照顾制度。监护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儿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因其对危险缺乏预见性和认知,当儿童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范围后,人身安全缺少保护,潜在危险也就随时发生。所以,监护人对儿童的重要性可想而知,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职责,造成的后果是严重和让人痛心的。

对儿童多一些关爱

很多的监护人对儿童的监护缺乏责任感,主观的认为孩子不会发生危险,孩子脱离视线也是不为所动,连寻找的心思都没有,可见这样的父母很缺乏安全意识。

曾经看过一个新闻:一对母子去水上世界玩水,孩子距离母亲三米远的地方溺水,而母亲却在那里看手机,与母亲一脸的笑容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三米远的孩子苦苦的挣扎,最后没有了动静。最后,孩子母亲与水上世界经营方对簿公堂,水上世界经营方存在责任,但是,作为母亲则占更大的责任,对未知的危险缺乏足够的重视和预见性。

责任可以划分,而孩子永远不会回来了......

时刻保持安全警惕

河南省原阳县的孩子被埋事件我写过相关的文章,提醒了读者父母们重视孩子的安全,作为孩子的直接监护人,要把孩子的安全时刻放在心上,文章发表完就有网友对我进行了抨击,他们认为:孩子大了,不可能天天在身边看着,总不能把孩子拴在腰上吧?

孩子没必要拴在腰上,也不用天天在身边看着,但是,以下这几点总能做到吧:

第一,了解孩子所在地周边的潜在危险

这个就需要父母在带孩子的时候多上点心,当和孩子在马路边上的时候,要认识到汽车是孩子安全的最大隐患,保护孩子远离汽车,教育孩子在马路上的注意事项,即使三番五次,总比孩子出一次事故要安心的多。当孩子在农村老家,要了解水坑、矿洞、水井,即使孩子离开视线,也要从心里敬畏这些安全隐患,防止孩子出现危险的可能性,即使没时间跟随,也要给孩子划分活动范围,在自家或者邻居家,离开视线三五分钟就要找一次,如果连这个时间都没有,就不要谈监护责任了。

替孩子想到潜在危险

第二,教会孩子一些基本生存技能

每年的夏季都是孩子溺亡的高发期,因为天热,孩子都会选择去河边或者水库边玩耍,对河道不熟悉,很容易滑跌到河道深水区,如果没有大人的陪伴,后果可想而知。拿出时间和精力,教会孩子游泳的技能、教会孩子在汽车里的逃生技能、教会孩子在火灾现场的逃生技能,我们不希望孩子能用上,但是使用一次可能就是一次生命的延续。

教会孩子一些逃生技能

第三,教会孩子与家人的信息反馈

有些家长对孩子的管教过于严厉,导致孩子很多时候不与父母保持信息反馈,到哪里去、玩什么游戏、吃到什么东西都会自己隐瞒,导致沟通不畅甚至撒谎。家长要教会孩子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将信息第一时间告诉父母,“妈妈,我要和小花去哪里玩”“爸爸,我要和狗蛋去打球”“奶奶,我去二狗子家玩游戏”等等,这些信息的反馈让父母了解孩子的动向和去处,对父母保护孩子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

教会孩子逃生技能

第四,监护人要有责任心

曾经看过一个视频,山村的路上,一个两岁的孩子从路的一边跑向另一边,恰巧这个时候一辆满载沙土的大卡车经过,刹车刹不住,只能打方向往路边躲闪,整个大卡车侧翻,孩子安全。这个案例就是监护人的责任心问题,当孩子的活动范围靠近马路的时候,汽车就是孩子最大的安全隐患,更何况还是一个才两岁的孩子,更不能撒手让其自己玩耍,还好卡车司机反应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提高监护人责任心

监护人的责任心是孩子安全保护的第一道屏障。

很多的父母都有这样的心态: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以后,心就发慌,赶紧寻找并安排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有些心细的家长对孩子更是半步不离,生怕孩子有一点点的闪失。这是对的,对没有任何自我保护的孩子来说,监护人的责任心就是他们最好的保护屏障,让他们在这个保护圈里快乐的玩耍、成长。当孩子到了四五岁以后,活动半径会增大,即使是这样,负责任的家长也会时时地观察孩子的去向。到了七八岁以后,大人已经跟不上孩子的速度和活动半径了,负责任的家长会给孩子传授更多的自保和生存经验,警告孩子不该去的地方。有些人就要反驳我了:如果孩子特别调皮,不听话怎么办?这种情况作为监护人就要时时监督了,因为孩子确实很皮,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第五,家长与学校老师打好配合

很多的孩子不听家长的话却听老师的话,同样的事情,父母说了不管用,老师说了就管用。老师负责孩子的知识储备,而家长就要教会孩子怎么做人。在知识和做人上,家长和老师相互配合效果会更好。在孩子的安全上,家长与老师相互配合,效果也不错,最终的目的都是一个,保护孩子的安全。

家长与老师相互配合

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当孩子出现安全问题的时候,家长要先做反思,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是否做得到位?在孩子的安全监护中有没有上心?在这些让人痛心的案例中能否汲取教训?

在这里我呼吁家长们,请在做好孩子生活质量的同时,提升孩子的安全系数,让我们的监护给孩子提供一个安全的生长环境,不要让不幸发生在孩子身上,失去了即使花再多的钱也回不来了,即使划分再清楚的责任时间也不会倒流了,不要等发生了再去后悔。

祝愿所有人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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